1)第144章 知己_风起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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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4章知己

  由于国情的原因,“民告官”是件非常难得事情。

  而行政诉讼官司因为工作量大、收费低,对律师们来说就属于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很少有人愿意承接。

  如果案子难度很大,还会面临不小的压力。一旦告不成,不仅打击律师信心,还会影响律师口碑。

  所以行政诉讼如果没个熟人介绍,你都找不到靠谱的律师对接。

  可即使找到律师愿意接手,很大概率也是告不赢的,纯属于瞎耽误功夫,还有可能把主管部门给得罪死了。

  不是逼到一定份儿上,没有人会选择这条路。

  这里面的各种弯弯绕绕,马凉又岂会不知呢。但他坚持这么做,可不是真想着能行政诉讼成功。

  国情一向如此,他也不会那么天真,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给主管部门施加压力而已。

  毕竟体制内也不是铁板一块,总有各种争权夺利。

  只要自己行得正、站得稳、足够硬气,那些人就会自乱阵脚,迫于压力说不定就大事化小,根本到不了真正诉讼的阶段。

  于是马凉无奈解释道:“院长,我又不是真傻,也没想着真能把行政诉讼官司打赢。

  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给陷害我的人施加压力。

  这事儿的核心重点,在于起诉那个谎称‘食物中毒’的事主。

  一旦正式起诉,我公司主张必须对侵害【红唇串串香】品牌名誉权的侵权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并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就暂定一百万好了,敢诬陷我,那就告她个倾家荡产。”

  “你小子还说自己不天真?

  整天尽想好事,还一百万天价赔偿?

  能干出这种事的人,能索赔个一两万就算你厉害了。”刘院长很是不屑地回道。

  国内在此之前,可没有所谓名誉侵权的天价赔偿先例。

  我国个人索赔金额最大的名誉侵权案,还得等到2006年富士康起诉两名记者,在“血汗工厂”的文章中报道“失实”的诉讼案子。

  正是那起诉记者侵犯名誉权的2000万天价索赔,至此才开了相关案例的先河。

  最后的结果自然是富士康不仅胜诉了,而且法院还冻结了记者的房产、汽车和存款。

  刘大院长深知这一点,所以才对马凉的话不屑一顾。

  马凉笑了笑,得意地回道:“院长,我真不傻,也从没想过真能拿到钱啊。

  只是必须让陷害我的人付出代价,如果她拒不执行,那就让法院送进去蹲几年再说。

  即使再出来,以后也是个失信的老赖。

  对我来说不是真得想要天价索赔金,我真正的目的是想拿这件事情进行炒作。

  到时候也安排人在媒体上大肆渲染一下,这事儿就能化被动为主动,算是给我的串串店打了一波活广告。”

  富士康其实玩得也是这种公关手段,他们根本不缺那2000万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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