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69章 六婶_金钱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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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场,多半是位新人。

  舞台上,《玫瑰玫瑰我爱你》的伴奏响起,一个长相和打扮都有点老气的小姑娘走到舞台中央,站到一个话筒旁扭动起腰肢,“玫瑰玫瑰最娇美,玫瑰玫瑰最艳丽,长夏开在枝头上,玫瑰玫瑰我爱你……”

  冼耀文看着舞台上的方逸华,心里有点好奇,她干嘛不在香港好好待着,跑南洋来做什么?

  他不但知道方逸华是谁,还知道她母亲叫方文露,据报纸上说,方文露是上海滩三十年代知名的夜总会红歌星,虽然知名度没法和白光、周璇这些最当红的歌星相比,但却有不少上海有钱佬铁粉。

  十来年前搬到香港,依然活跃于各家夜总会,有铁粉捧场,还是保持着不错的知名度,起码冼耀文不止一次在报纸上看到方文露的报道,就是方逸华的名字也在报纸上看到过。

  按说,方逸华跟着她母亲在香港登台,会有一帮叔叔伯伯照应着,怎么也比人生地不熟的南洋好混,难道她去黄大仙求过签,签文上写着新加坡能遇到她的老Baby?

  冼耀文回忆报纸上所写的“方文露并未结婚,方逸华不知生父是谁”的报道,心里猜测方逸华多半有恋父情结,找男人大概率会找年龄够当她父亲的。

  “嗐,我推敲这个干嘛呢,跟我又没关系。”

  冼耀文轻轻摇头,不再想有的没的,专心听歌。方逸华声音圆润嘹亮,唱法上结合了当下流行的爵士风格,不愧是家学渊源,很有自己的特色,假以时日一定会红。

  他的想法和带着老婆在巡场的邵逸夫不谋而合,邵逸夫正离开要去戏院那边,听到方逸华唱歌便驻足听了一耳朵,觉得好听想多听一会,谁知老婆催促,他只好往舞台上看了眼唱歌之人,匆匆迈步离开。

  在夜总会门口,戚龙雀和邵逸夫夫妇擦肩而过,进入夜总会内扫一眼就找到冼耀文,安静地走到桌前坐下。

  “完成。”

  “嗯。”冼耀文头也不回地说道:“伱买的那条土狗行不行?”

  “原来的狗主人说很有灵性。”

  “好,明天跟一跟。”

  “是。”

  在夜总会坐了一会,回到酒店,前台告知水仙打过电话来。

  在前台回了电话,听水仙说已经帮他安排好明天下午六点,和麦志宏在莱佛士酒店共进晚餐,冼耀文道过谢,回到房间把地图拿出来研究。

  从大华酒店到莱佛士酒店不过三公里出头,基本是直路,所经之处都是繁华地带,且要经过两个英国佬的聚居区,只要司机/车夫不使坏,故意往岔路带,途中根本没有绑他的好机会。

  稍稍琢磨,冼耀文翻出自己的笔记本,打开一页递给戚龙雀,“你一会去酒店前台往顺泰车行打电话,租一辆车子,明天下午五点在酒店门口等,记得问车牌号,问的时候说话大声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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