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23章 造英雄_金钱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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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一手毛笔字不说柳体、颜体,起码端端正正,绝对能拿得出手见人。

  书桌前,冼耀武先拿报纸练手,等手感最好的时候再正式撰写。练了一会,他把憋了半天的话说出口,“大哥,未来大嫂长得很普通。”

  冼耀文低着头,凑在灯光下,一丝不苟地折着红纸,听到冼耀武的话,他头也不抬地说道:“既然是大嫂,你觉得不好看不重要,只要我觉得好看就行。”

  有些事,他不能告诉别人,就是冼耀武也不行。

  “苏丽珍和大嫂都很好看。”

  冼耀文拿起毛笔,在掺了金粉的墨水里蘸了蘸,沿着庚书中间的拼缝处写下“珠联璧合”四个字,恰好把拼缝连接在一起。

  用嘴吹了吹刚写下的字,等墨水变干,他把庚书放在一旁,拿起雪茄吸了一口,随着烟雾吐出,他说道:“每个女人都有最契合自己的个性,丽珍的某个个性若是跑到佩佩身上,我未必会喜欢,就像有些女人撒娇会让人觉得可爱,但有些女人撒娇,会让人有想揍她的冲动。

  丽珍和佩佩都具备契合她们,又让我喜欢的个性,金满也是一样,在她身上有我喜欢的个性,实事求是地说,她的长相的确不能用漂亮来形容,只能说是平庸。

  但过日子长相并不重要,只要跟她在一起的时候,能让你感觉到放松,感觉她那个时候就应该在那里就足够了。”

  冼耀武愣了会神,发出疑问,“那个时候是哪个时候?”

  冼耀文摇摇头,“这个我现在跟你说不清楚,等你见到芷兰脑子里想的第一件事不是把她按到床上,自己渐渐就明白了。你啊,悠着点,趁着芷兰没把现在当成常态,赶紧把调子往下降一降,起调起太高,后续无力,会让她失望的。”

  “不懂。”

  “不懂你就慢慢悟,这种事我没法跟你说得太透。”

  冼耀文把庚书拿起合上,在合起的拼缝处写下“二姓联欢”四个字,接着剪裁红纸,给庚书做了一个封套,在拼缝处写下一个“正”字,再裁一条用来封口的窄长条,在正中的位置写下“庚书”二字。

  做好这些,他把庚书封装好,装进拜匣里试试,大小刚刚好。

  从行李里翻出在库马西买的指环(没有戒面的戒指),稍稍擦拭,按照记忆中蔡金满无名指的粗细调整一下指环大小,一枚祖传指环在他手里慢慢成形。

  冼母的确有给“冼耀文”留下将来传给媳妇的首饰,一只种水很普通的翡翠手镯,可惜,皮囊犹在,瓤换了,他没好意思拿着,埋在冼母的坟前,打算过些年,从自己的儿子里挑一个过继给“冼耀文”,让她孙子给她重新立碑,延续她的血脉传承。

  “大哥,十万马币都给了,戒指不订一只好的?”撰好庚书,冼耀武看着冼耀文忙活。

  “这是阿妈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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