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35章 女性犯罪的主客观因素_女性心理学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一、客观因素

  (一)生理因素

  女性生理期包括月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和绝经期,女性生理期对女性犯罪有一定的影响。有研究表明,当女性处于生理期时,易产生违法犯罪行为。依据是,在此期间,女性会出现植物神经紊乱、大脑皮层失调、心烦易怒、情绪失控等现象,如果有不良刺激和诱因,容易越轨。

  尤其是月经期对女性犯罪的影响更加引起了有关研究者的重视。早在19世纪,国外的法庭在审理女性犯罪案例的时候,已经考虑到女性在犯罪时是否处于月经期。月经期是所有女性都要经历的一种正常的周期性生理变化。这种随着体内卵巢激素分泌的波动而产生了的周期性现象对女性的心身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其中有3%~15%的妇女因症状严重而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许多女性犯罪的案件就是在这种非常期间引发的。许多女性在月经周期中存在情绪波动问题,表现为情绪低落、抑郁或脾气暴躁。统计结果表明,相当比例的女性暴力犯罪活动和自杀都发生在经期前几天和行经这段时间内。当然,并非所有女性都存在这种情绪改变,即便有,也并不都严重。处于绝经期的女性,随着卵巢功能的逐渐衰退,内分泌暂时紊乱,会引起一系列不同于其他时期的心理症状,而显得焦虑、烦躁,心境变化快,情绪波动大,攻击性增强,易于实施各种犯罪。

  但是,人们亦有这种观点,生理期综合征可能成为攻击性行为的替罪羊。妇女可能会以月经期综合征作为反社会行为的借口,这是可能的,英国犯罪学家瑟林娜·多尔顿(KatharinaDalton)在这方面的研究结果是,月经期综合征的病因还不清楚,我们仍考虑到有些妇女把月经期综合征作为犯罪和无责任能力的开脱原因,因此要有一个明确的诊断作为根据显得非常必要。因此,我们不能把女性生理期和犯罪的关系界定为因果关系,而只能是一定的相关。我们反对夸大生理期与女性犯罪的关系。

  (二)环境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制度、经济政策、经济发展状况和物质生产等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女性生活的社会环境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条件改善的同时,腐朽的文化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和没落的生活方式也逐渐滋生。在经济大潮的冲击下,社会价值观念呈多元化趋向,传统思想观念已发生蜕变,不少女性在利益和诱惑面前无法把握好自己,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极大的扭曲;有些女性把赚钱作为人生的最大乐趣和终极目标;有些女性贪图享受又好逸恶劳,用不正当途径疯狂敛财;有些女性把卖淫作

  请收藏:https://m.tp18.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