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514章 过关_我在特区当官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安机关改名换姓办理真护照。胡某清案发后交代,其假身份证是某市某派出所副所长所办,胡也给妻子和子女办了假身份证和因私出国护照。

  至此,贪官已完成了外逃前的一切准备,此时贪欲被进一步放大,猛捞一笔后,剩下的就是选择出逃时机了。

  贪官外逃一般采用秘密偷渡、持假护照、出访不归三种方式。偷渡多见于案发时且未做好外逃准备,仓皇出逃时选择的一种方式。

  目前华夏在口岸和进出境管理方面越来越严格,加之仓皇出逃已极为罕见,故贪官外逃出境已很少选择偷渡的方式。

  相比之下,化名出境则是不少贪官的选择,由于有了多重身份和多本护照,贪官因私出国自然很容易得逞。此外,贪官持公务护照以因公考察名义出国并逾期滞留不归亦是一种出逃方式。

  一些腐败分子在出逃前利用国有机构在海外设立办事处或分公司,本人以办理业务的名义,利用其合法身份频繁出境,长期游移于境内外之间,一旦感觉执法部门将对其采取行动,便选择不再回国,直接外逃。

  涉案金额相对小、身份级别相对低的,大多就近逃到中国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俄罗斯等。案值大、身份高的腐败分子大多逃往西方发达国家,如米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

  而一些无法得到直接去西方国家证件的,则先龟缩在非洲、拉美、东欧的小国,伺机过渡;有相当多的外逃者通过乡港中转,利用乡港世界航空中心的区位以及港人前往原英联邦所属国家可以办理落地签证的便利,再逃到其他国家。之所以借道乡港,还因为乡港是个免签港,且和世界上很多国家、地区都互免签证,贪官从乡港出逃没有法律上的障碍。

  如果犯罪嫌疑人外逃有规律,出境时不就很容易被拦截吗?然而事实是,嫌疑人外逃并无规律可循,也没有确凿数据支持上述结论,仅以公开案例总结,对海外追逃并无太大借鉴意义。

  总的来说,外逃官员在暗,警方在明;外逃官员处心积虑,准备充分,机动灵活,警方则需要经过层层批准后才能实施有关行动,所以成功拦截贪官外逃的案例少之又少。

  然而,不巧的是,虞宗的外逃,因为林舒婷的小性子,遇到了大麻烦!

  请收藏:https://m.tp18.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