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十七章:其实我是闪闪哒!_我成了一颗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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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上也是只有神明才可以使用的铭文,但林白则是例外,甚至于,他要比神明更加熟练原初神纹。

  而林白所铭刻的便是这一种神纹。

  这柄枪的名字叫贯穿死棘之枪。

  逆转因果的魔枪。倒转因果,以必中心脏为前题的“果”决定挥舞长枪攻击的“因”。

  因为结果已经注定了,一般的防御与回避不论怎么做都毫无意义。这个效果属于一种诅咒(干涉命运。

  这具身体没办法使用原典,但原典可以将任意东西投放到这个星区的任何一个地方。

  其实也就没差。

  在少年疑惑的目光下,林白又在脚下变出了一块奇重的金属台,将长枪斜侧着。

  没有用任何力量,如同插入豆腐一般轻易地将长枪插入了那个金属台中

  “什么时候你将它拔出来,什么时候我教你枪法,这枪也归你。”林白对着少年轻声道。

  少年狂喜连忙起身上前双手使力试图将其拔出,但即使整个脑袋充血涨红,那长枪也没有一点移动的迹象。

  林白并没有在枪体上如同那石中斧一般设置什么要求,仅仅是重量罢了,以此刻的少年还远无法拔出的重量。

  ……

  “他叫什么名字?”

  坐在窗户木屋窗户边的那个小桌子上,吃着恩奇都端上来的水果沙拉,林白轻声问道。

  恩奇都缓缓走了过来,看着窗户外如同拔萝卜般努力拔着那长枪的少年摇了摇头说道:“他的父亲并没有为他起名。”

  “那就叫他吉尔伽美什吧”林白嘴角微扬轻声回答到,半神之身,人王,起这个名字最合适了。

  “吉尔伽美什?”恩奇都略显疑惑的重复了一遍这有些繁琐的名字。

  现在这个时代还未有姓氏的概念出现。

  他的先祖黎这个名字也只不过是一个简单的音节罢了并不算是姓。

  但由于中文的音节构造,人们一般会尽量起比较简洁的两字以及三字名。

  这五个字的名字可从来没有出现过。

  “算是代表着一种祝福吧。”林白轻声回答了恩奇都此刻的疑惑。

  “那么,他以后便叫吉尔伽美什了!”听见林白的解释,恩奇都显然是误会了什么,目光微亮激动,铿锵有力的说道。

  此时窗外一道阳光缓缓照射在恩奇都的身上,竟然让此刻莫名的有一种神圣感与仪式感。

  明明只是林白又一次的恶趣味起名……

  吉尔伽美什的别称是金闪闪,是因为他金发金甲,全身都是土豪金。

  而这个少年……黑发黑瞳黑枪,如果起别称的话或许应该叫……黑乎乎?

  ———

  时间在长生种的眼里都过得很快,一眨眼八年时间便过去了。

  黑……吉尔伽美什也逐渐的长大成人,骨子里的高贵气质,孤傲的性格在配上他那仅次于其父亲的样貌,站大街上瞬间就能成为焦点。

  他也终于在其成年的那一天,拔出了林白插在那铁块上的黑枪。

  这也代表着林白八年划水生涯的结束。

  林白只教了他三个月,不过这三个月里吉尔伽美什所学到的东西足以让他超过数年的苦练了。

  除此之外林白还送了他一本魔法书,除了一些不能写上去的以外,里面几乎记载了林白所会的所有魔法术式。

  许多都是魔网里没有的术式,林白并没有将在妖尾世界的所得投放到魔网,那样有些拔苗助长了,会抹去他们的创造力。

  这种可不是魔网里的那种共享单车,是只要学会了就是自己的,甚至可以在其他有魔力的世界中使用。

  他甚至还在最后一页铭刻上了二十四个原初神纹中的十八个,身为半神的他或许有资格可以学习。

  又教手艺又送东西,主职造物主兼职猪脚金手指的林白第一次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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