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十四章 饭饱看繁华,惊闻非礼声_皇朝脉动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乡野村夫”这样的形容词急需摆脱。

  “听你的口气你去过?”现在古风再也不敢把小赟看做个乳臭未干小孩了,他的阅历恐怕比自己多得多,起码是眼界要高不少。

  “嘿嘿嘿,以前和我父……父亲去过几次。”

  “几次!”古风感觉有点头晕,看来他真的是乡巴佬,“对了,如果我没有元晶只有黄金,他们接受么?”古风问了个根本不存在的问题——他哪有黄金!

  “不接受。不过你可以先把黄金兑换成元晶,一般在泰和钱庄都有这种业务,他们做生意还是比较可靠的。”

  “即使这个泰和钱庄很坑人,但是却依旧抵不住人们把黄金兑换成元晶的热情,毕竟黄金白银青铜就是一个等价物,而元晶确实实在的能在对战时从中吸收元力真气,尤其是高阶、极品元晶,更是有价无货。”小赟说了很多,让古风受益匪浅。

  这时,一支规模庞大的车队缓缓靠近,鲜明的旗帜迎风招展,所有人看到车队,都纷纷后退,无须催促,自觉让出一条宽敞的大道来,因为这是皇家旗帜,说明马车里坐着皇室子弟。最为重要的是,这个帝国的名字叫做“大金”。

  大金帝国,说起来无疑是眼下风头最盛、实力最强的帝国,也许没有之一。自大金帝国立国以来,才不过三百年,期间帝国皇室英雄辈出,实力深不可测,它建立了东土东部联盟并纳入了齐帝国和吴帝国,与以夏帝国为首、秦楚帝国为辅的西部联盟和以周为首、燕晋为辅的中部联盟三分天下。一时间凡是有“金”字旗的地方基本无人招惹。虽然在十七年前,金帝国的戍北军精锐莫名丧失殆尽,让它的发展势头减缓了许多。但是至今仍是东土的一大霸主。

  在重重骑兵保护下,中间有一辆格外豪华的马车,这马车俨然就像是一座小宫殿,精致美观,高三米,宽五米,长十米,需要八匹火鳞马才能拉动。

  这豹首马身红鳞的妖兽,力大无穷,奔行如电,日行万里不在话下,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坐骑,但是这样的神马,却被人用来拉车,实在暴敛天物,让两旁的人心中暗暗可惜和羡慕嫉妒。

  马车之上就这很大的空间,客厅卧室一应俱全,在马车客厅内,一对少年男女相对而坐。只见那女子貌美如花,身段修长风流,凹凸有致,一身白色宫装,衬托出她精致如玉的脸庞更加圣洁如仙,就像画中的仙子,从画中走入凡间。一双明亮的美眸,清光流转,犹如山间清泉,只是看了一眼,就清凉到心中,让人忘记所有忧愁;她睫毛细长,根根分立;两道峨眉细长如柳叶,如工笔刻画;白皙光滑犹如的肌肤,隐隐有着荧光。

  而男子同样英俊威严,唇红齿白,面若冠玉,他身着五爪蟒袍,头戴紫金冠,腰系紫玉带,显得贵气逼人。

  他们鼻梁高挺,和东土人差别比较明显,肤色也要白上许多,和北狄一带的人很相似,看来大金帝国原为北狄一支的传言非虚。

  “同样是皇子,这金国皇子和秦齐两帝国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呐?”古风低头看着小赟,忍不住评头论足。

  “叔叔,别看我,我也不知道啊,可能是有些人喜欢低调吧。呵呵呵……”小赟心里想的却是,“我堂堂一国王子成了个小乞丐该问谁呢……”

  “没有了,我们走吧。”古风避开了金帝国皇室的座驾,从一个小巷里走出去了。

  忽然,默默地走在小巷子中的古风听到了不远处传出一声呼号。

  “非礼啊!”

  “什么情况?”古风看了看也是一脸迷茫的小赟。

  “去不去?”几天来小赟基本上摸透了古风的脾气,虽然爱看热闹,但一般不多管闲事,比如救他的时候。

  “废什么话!这热闹能不看……能不管?”为了提高速度,古风直接抱起小赟,施展出平生最快的步法,不过瞬息就来到了声音的源头之处!

  请收藏:https://m.tp18.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