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一章 终上一天,踏上草原,汉_大唐:败家赘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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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称的突厥蛮子,终于露出了惊恐的颜色。

  他们是真的怕了。恐惧在他们的血液里蔓延,不可遏制地升起,仿佛,这本来就烙印在他们的血脉里面。

  那是无数汉人祖先,以铁和血给他们刻下的烙印。

  只是,他们都已经被遗忘。

  直到李元生的兵马出现,血液里面烙印的恐惧才被点燃。

  军阵崩溃。

  数不清的突厥兵争先恐后的逃亡。

  曾几何时,他们嚣张得不可一世,视汉家儿郎为两脚羊。

  曾几何时,他们以草原勇士自居,以悍不畏死而著称。

  曾几何时,他们眼中的汉人孱弱不堪,只配为奴。

  曾几何时,他们眼中的汉人,都是待宰的羔羊。

  ……

  只是这一切,都已过去。

  眼下的突厥蛮子,才是逃命的羊羔。

  而他们身后的汉人,便是追击羊羔的虎狼。

  砍柴人,这三个字,已渐渐成为所有突厥人心中的噩梦。

  现在,更是令他们闻之胆丧。

  两百人马,杀得几千突厥蛮子落荒而逃。

  “唐军威武!”

  南宫锋仰天长啸。

  “汉人万岁!”

  八百丁壮齐声欢呼。

  杀气在平野肆虐,血染大地。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突厥蛮子的尸首。

  更有一些突厥蛮,倘未断气,身躯却早已血肉模糊,在那里发出了可怜又可悲的声音。

  如同人间炼狱。

  却令在场的每一名汉家儿郎感到心气舒畅,高声欢呼。

  这里的每一个突厥蛮子,都对汉人欠下了累累血债。

  将他们全部凌迟,亦不为过。

  因此,目睹突厥蛮子的惨状,南宫锋和他身后的八百丁壮只会觉得高兴万分。

  既然敢入侵大唐,就要付出代价。

  我汉家儿女,岂容蛮夷欺凌?

  马背,李元生的嘴角边,浮起一抹淡淡地笑意。

  杀了这么多天,他也算对这群突厥蛮子有了一些了解。

  这些在草原长大的蛮子,从小便经历了铁与血的洗伐。

  烧人放火,对他们而言,只如儿戏。

  这段时间,李元生杀了很多股突厥蛮子。

  但每一股突厥蛮子,皆是悍不畏死。

  直至最后全部死在刀下,马蹄下,也没有一名突厥蛮子逃离。

  就连李元生,也对突厥蛮子的骠勇,亦是感到十分的惊讶。

  但,绝不钦佩!

  因为,他们不配!

  “总有一天,要杀得他们知道害怕。”

  “要让他们听到我的名字,便失去反抗的勇气。”

  李元生早已在心中暗暗发誓。

  只是,他原以为这一天,还很遥远。

  却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来临了。

  原来,突厥蛮子的勇气,也不过如此而已。

  “记住你们的今天。”

  “终有一天,我会率兵踏草原,到那时,你们才知道,我李元生的名字,远比你们想象的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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