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25章(罪不容诛)_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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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的清单后面表示古时抓到自残导致“福手”“福足”的人是要治罪的,这种残害子女身体的父母也应该治罪!

  第二宗大罪是有违人伦。

  谢迁他们见李东阳如此情态,都有些讶异,讨过文哥儿那篇檄文传看起来。

  一边写一边修修改改。

  他早早揣着《讨“金莲癖”檄》去翰林院,等李东阳他们下了早朝便跑过去给他们看自己的新文章。

  金生这段时间跟着文哥儿到处跑,自然知道文哥儿想做的是什么。

  要是李东阳他们不喜欢这檄文不愿传读,他便出去寻几个说书先生到外头读一读,总有传出去的办法!

  这种天理人伦都不顾的人,谁相信他们能为国为民?

  足者,犹如房子的地基,从没听说过地基越小越好的。地基不稳,房子本身尚且要塌,更何况女子还要承担生儿育女之要责?强求足小,令人费解!上天赐予世人一双天足,“金莲癖”却为了赏玩小脚这一私心肆意鼓动世人将它毁伤,实属有违天理!

  偏在她们短暂的一生之中还要遭受文哥儿所说的“分筋错骨”。

  这几日文哥儿心里想着檄文的事儿,夜里都睡得不怎么安稳,如今总算是好好地睡了一觉。

  首先讲得便是缠足这种事自古皆无,唯独北宋之后时局动荡,中原屡丧外族之书人却“文必金莲”,姑且可以称他们为“金莲癖”。

  想到家中年仅七岁的幼女,李东阳不由久久地盯着文哥儿所写的“为父不慈”四个字不动弹。

  标题是《讨“金莲癖”檄》。

  金莲癖,国贼也,罪不容诛!

  国家多难,必因此辈!

  不算后面那串长长的医案的话,整篇檄文其实不算太长。

  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斟词酌句、反复思量。

  一看之下,谢迁也安静了。

  所以他希望一切都能变好。

  可再细读一遍,他不知怎地想到了自己才四十出头,竟已两度再娶,过去二十年里他先丧发妻,再丧续弦,次女也夭折了,光是他身边的女子便多难至此!

  他每天都过得很快活。

  “金莲癖”文必夸足小,每每常写“三寸金莲”,以至于民间缠足也一味求小,哪怕掰断女儿趾骨也在所不惜。许多女子垂髫之年便遭分筋错骨之痛,甚至还成了需要靠人抱着走的“抱小姐”,因此陋俗而至残废夭折者不可胜数。

  自从出生在这个时代,他遇到了很多很多对他好的人,拥有了很多很多的关爱。他每天都没什么烦恼,只需要烦恼吃什么喝什么好。

  第一宗大罪是有违天理。

  当家祸家,当国祸国!

  文哥儿还在文末附带自己整理出来的一些医案,两京十三道皆有因追求“三寸金莲”而致残的案例。

  接着就是细数“金莲癖”的罪过了。

  哪怕寻常人家不会强求将女儿双足缠至三寸,这也是她们本不必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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